close

  中新網4月23日電 據香港電臺報道,香港環保署1名女環保主任擅自將2份機密文件,透過署方電郵發送給碩士班的舊男同學,被告早前承認2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名,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。
  37歲被告馮詠詩分別在2010及11年,取得“都會委員會”及“鄉郊委員會”的閉門會議議程,併發送給任職城規顧問的舊同學徐家傑。
  辯方庭上提交被告同事及朋友的多封求情信指被告平易近人、樂於助人及做事認真,並曾經到柬埔寨做義工,希望法庭輕判。
  裁判官判刑時表示,被告披露資料的程度及嚴重性相對較輕微,因此同意判處社會服務令。  (原標題:香港環保署職員將機密文件傳給同學 被判服務社會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nd51ndsti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