紅網長沙9月29日訊(滾動新聞記者 劉雙 通訊員 蘭靖陽)常德男子劉強無意間發現兒子的姓名變了,連姓都改成和前妻餘玲姓了。他一氣之下停止支付撫養費。
  近日,劉強被告上法庭。常德市武陵區人民法院判決劉強應根據離婚協議付撫養費。對此,劉強表示將上訴。
  劉強和餘玲在2012年協議離婚,並約定兒子劉軒隨餘玲生活,劉強每月支付撫養費1500元。今年5月。劉強無意間發現兒子的名字變成了餘波,一氣之下停止支付撫養費。劉強的代理律師提出,劉強支付撫養費的對象名字叫劉軒,但是原告名叫餘波,餘波無權向其主張撫養費。劉強要求法院責令餘玲恢復兒子的原姓名。
  常德市武陵區人民法院審理後,判決支持原告訴求。對此,劉強表示不服,將上訴。(文中人物均為化名)
  [說法] 撫養教育義務不因子女姓氏改變
  承辦法官徐法官表示,父母對未能獨立生活的子女具有撫養教育義務,且撫養教育義務不因子女姓氏改變。
  徐法官解釋,“子女可以隨父姓,也可以隨母姓,雙方的撫養義務並不隨之而改變。”因此,應按照當時的離婚協議,劉強履行對兒子的撫養責任。徐法官說,從情理上來講,改小孩的姓名應由父母親協商一致決定的。
  湖南萬和聯合律師事務所李健律師表示,依據《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》第19條明確規定,父母不得因子女變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撫育費。針對子女改名,法律並未作限制離異後隨母姓,僅限制隨意改姓第三方姓氏。因此父親主張子女姓氏不應隨母是難以得到法律支持的。  (原標題:前妻改了兒子的姓 撫養費還是得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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